资阳市各位领导好;
曾在今年8月在资阳市委书记信箱中反映过雁江区保和镇黄谷村八社村民在公路弯道内侧修建围墙,严重影响安全视距,造成多次交通事故。该围墙建筑严重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列》,给沿路群众出行埋下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严重损害人民生产财产。因此相关部门也曾回复在6月22号下达限期整改书,目前半年过去了,杳无信息。因此有以下几个疑问:
1.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什么这部法律在资阳部分部门得不到执行和落实?
2.该公路是黄谷村儿童上下学的必经道路,也是钓鱼村、黄谷村、育才村村民赶集的要道,该围墙严重影响安全视距,如果不对该围墙进行拆除,留守儿童的安全出行谁来保证,出现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是谁?
3. 很多村民反映在该村民在修建墙基时就多次给地方部门反映,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制止?
希望相关部门拆除该围墙,还村民特别是留守儿童一个安全出行的环境,也希望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路于民。
至此,
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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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关于“雁江区保和镇黄谷村村民违建”留言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6月,镇建环中心工作人员在处理凌某违规建筑问题时,由于其本人不在家,我镇建环中心工作人员于6月22日向其兄发出自行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目前,整改期限已到,镇政府已安排镇建环中心与区住建局执法大队联系,协商凌某房屋拆除事宜。相关拆除事项我镇将及时与区住建局沟通跟进,配合违建房屋拆除工作。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