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家上市公司设立保理子公司的公司,多属制造业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9月,已有约65家上市公司先后公告设立保理子公司。这些新注册保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高,多在5000万元注册资本底线及以上,一般在1亿元左右。在这65家上市公司中,约有一半为制造业企业,其余散落于租赁与商业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等行业。制造业公司产能过剩,再加上较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而成立保理公司可以为他们自身提供一个新的融资渠道。
资产端创新需破解信用不足
保理创新资产端的重要方式,一是以保理为基础资产推动资产证券化。另一方面,则是保理产业基金。另外,地产亦是保理公司重要的资产端来源。
私募abs市场上,江铜国际商业保理、云南信托合作在2016年发行私募abs,总募集金额为3亿元,优先级份额2.1亿元。首开信托公司以私募形式开展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的先河。目前,厦门国金、金交所等场外机构正在吸纳更多保理商注册。
有abs人士指出,保理作为基础资产,由于保理资产周期偏短,面临期限匹配及现金流管理难题。一般来说,保理abs没有资金使用的约束,成本会比私募契约式基金低。难点在于商业保理行业规模普遍较小,信用体系不健全,主体评级普遍不高。此外,保理的大股东背景一般较弱,应收账款资产买方的核心企业资质不高。原因在于,资产评级主要看基础资产,发行人需要有能形成符合证券化标准的基础资产。但实际的abs发行中,监管、投资人仍会参考发行主体信用。
融资难度加大
保理公司有多种融资渠道,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股东借款、再保理融资。根据深圳市保理协会的数据,前述三大渠道的融资占比分别为35%、19%、14%,紧随其后的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约占10%。目前,国内商业保理主要业务为应收账款抵押贷款,但保理的融资成本又往往比较高。保理发展的快慢与公司融资能力密切相关,目前主要依赖银行贷款、abs和p2p,总体来看成本比较高。这促使以保理作为资产端,对接互联网金融平台,成为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互金模式。
目前市场上通过“保理+互联网金融”模式开展业务的,期限往往较短,一般仅1-6个月,最长亦不超过12个月,且一般须采取保险公司承保、担保公司担保等措施。
商业保理公司与p2p网贷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模式主要是: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形成保理资产后收益权再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向投资者出售,到期后保理公司负责回购。因此,对保理而言,保理公司向卖方融资后,通过网贷平台融资,弥补资金不足问题。对于网贷平台,保理资产回款途径多样,包括卖方回款、买方回款、保理公司回购等。根据数据统计,保理通过p2p网贷融资成本往往在8%-12%之间。而保理商的应收账款融资利率往往在10%-15%,扣除0.5%的保理管理费,网贷平台融资利率对保理公司的成本控制提出较高要求。网贷的优势在于获取资金较为便利,而且自去年以来保理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开展abs的难度也在上升。
但2016年以来,多家网贷平台网站已不再新发保理产品。其中,去年8月发布的p2p网贷新规对“保理+网贷”融资模式产生了较大影响。毕竟,目前商业保理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尚存在困难。根据规定,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借款不超过100万元,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500万元,限额加大了保理公司和p2p平台合作难度。
保理通过网贷融资,就是保理作为资产端,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发行理财产品进行融资。不过,监管新规出来后,很多保理都直接砍掉这块业务了。监管也正在调查保理、租赁等通过互联网金融融资。
此前,商务部发函要求做好商业保理风险防范有关工作,重点关注商业保理公司四大异常经营行为。包括:商业保理公司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融资,且融资规模较大的,特别是关联公司同时运营网络借贷平台。
作为“类金融”行业,今年5月,商务部发函要求排查融资租赁行业风险。包括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融资,且融资规模较大等情况。
目前租赁行业的杠杆率普遍在4-5倍左右,对行业影响不大,加强监管的影响主要是影响单一客户规模及自己错配。目前,银行基本不给民营租赁公司授信额度,国企租赁公司相对规范,行业整体风险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