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创业时开了一个公司,由于生意不好公司没开了也不懂以至社保欠费也没收到欠费通知电话等任何方式,现在重新创业开公司才知道有社保欠费和滞纳金,请问相关部门有告知欠费和滞纳金的义务吗,我想补缴社保本金,滞纳金能减免吗?
你好,你于9月30日咨询的社保滞纳金的问题,本单位于10月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社会保险的征缴工作是由地税部门负责的,关于滞纳金的问题也是地税部门的业务,已通过12333专线与你联系,并告知向地税部门咨询滞纳金的相关问题。联系人:陈雅锋联系电话:81811233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9日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