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妻子的名字

本人有一套房产,是自己独立的名字,现在想加上老婆的名字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及费用?
沈金辉同志:
您好!关于您咨询“你本人有一套房产,是自己独立的名字,现在想加上老婆的名字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及费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因夫妻加名等原因造成共有人增加的情形,可向永定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私有房地产(夫妻)产权增名办理。
一、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申请表;(属夫妻协议情形的,应夫妻共同申请,原件1份)
2.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各1份);
4.结婚证及变更协议;(适用于夫妻加名、减名的情形提交,复印件1份)
5. 税务部门出具的涉税凭证(原件1份)或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或免税证明(原件1份);——适用于不动产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情形提交,住宅情形的只需提供税务部门在其他材料上的免税情况说明。
6.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2份)
7. 双方询问笔录(原件各1份)。
提示:上述证件及证明应带原件核对,无法提交原件供核对的,其复印件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档案查询印章。
二、 收费标准
按发改价格〔2008〕房924号、闽价费〔2015〕197号文规定收取。 住宅只收工本费10元;非住宅登记费550元/件,非住宅交易服务费每平方米11.5元。
三、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 0597-5832978
2.督查科投诉电话: 5938380 区效能办投诉电话:5931110
3.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ydasc.gov.cn
4.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永定区国土资源局于 2016-9-20 11:4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