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6月30日通过问政直通车咨询现在青田大学生毕业后的集体户口能否迁回农村老家落户(详见http://bbs.lsnews.com.cn/thread-517087-1-1.html)。得到的回复是: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田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回原籍落户实施办法》青政发133号文件规定,我县“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非转农”,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止,后经请示县人民政府“非转农”政策办理截止日期延续至2014年6月30日止。2016年12月我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已经完成户改,建立了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故我省已经不再有农业与非农业及其他户口类别之分。针对这个回复,我想咨询:毕竟我的户口不能永远挂在集体户里,户籍改革后那么我的户口能否迁回农村老家落户?迁回农村老家后能否享受与父母及当地居民一致的权利,比如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继承我们家承包的田地和林等?现在户口迁移的手续的流程是如何的呢?
我于6月30日通过问政直通车咨询现在青田大学生毕业后的集体户口能否迁回农村老家落户(详见http://bbs.lsnews.com.cn/thread-517087-1-1.html)。得到的回复是:根据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青田县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回原籍落户实施办法》青政发133号文件规定,我县“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非转农”,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止,后经请示县人民政府“非转农”政策办理截止日期延续至2014年6月30日止。2016年12月我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已经完成户改,建立了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故我省已经不再有农业与非农业及其他户口类别之分。针对这个回复,我想咨询:毕竟我的户口不能永远挂在集体户里,户籍改革后那么我的户口能否迁回农村老家落户?迁回农村老家后能否享受与父母及当地居民一致的权利,比如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继承我们家承包的田地和林等?现在户口迁移的手续的流程是如何的呢?
最主要的是村里愿不愿意接收
你好,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第四条及第五章相关规定: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根据你所反映的的情况,在我市今年按预期逐步完成“农村确权”工作后,申请人可根据房屋产权证明及实际生活、居住、工作等情况按规定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户口管理相关法规及具体情况可详询公安局行政审批科(6806586/6806587)或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其他户口管理以外的个人相关权利、义务,可详询当地主管部门。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流程:开始→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行政审批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受理机构、审查材料→网上迁移、现场办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