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公租房分配无标准、不公开、不公平

去年,全县共有269户申请公租房并符合条件获得公示,公示时间是2013年9月30日。2013年底,莲南小区原廉租房分配后剩的余部分房源作为公租房,分配给了公示名单中的部分住户。主管单位这样处理并无问题,问题是面对僧多粥少,没有一个分配的标准,既没有召集公示名单上的全体申请者,也没有书面通知,更没有通过一个大家普遍能接受的方式如摇号等,就暗箱操作,分配给了部分单位的人。当时就有人对此提出异议,主管方的解释是新的公租房正在建设中,面对问题避而不答。我们要的是一个心理的平衡,要的是对真相的知情,要的是对政府的信任,请主管单位就去年的分配运作内幕作出答复!
经了解,该信访事项不属于我局管辖,建议转连城县住建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6-10 10:39回复)
您好!去年分配的情况是:当时为解决2013年3月份预分配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能在春节前搬迁入住,在我单位的督促下,施工单位加班加点,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于12月30日与县连发公司签订房屋移交协议(当时部份杂物间门在安装中),并将房屋及时交付廉租住房对象使用。当时考虑到小户型廉租住房相对过剩,没有配租对象,为解决保障房闲置问题,结合我县已实行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工作,而且剩余的小型户廉租住房数量能满足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公租房小型户对象,所以在完成廉租住房配租工作后,在春节前及时将剩余的小型户廉租住房向符合申请条件的公租房小型户对象予以配租。(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4-6-30 16:2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