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苑新村6幢的住户,房子靠近宇雷路,而楼下丽水莲都区宇雷路451号(原飘雪ktv)现改名为都市派对KTV,由于ktv主要是在二层,应该属于金苑新村的范畴。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之前反映过这个问题,然而执法局的回答所有的证件都齐全。那们请工商部门,文化部门出来回答下,为什么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还给予办理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丽水市文广出版局回复
2014-05-28 20:00
楼主,您好!由于目前文化市场执法权在莲都区文广出版局,所以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将此问题转交莲都区文广出版局处理,现将莲都区文广出版局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一、派对量贩式歌厅(原飘雪歌厅)基本情况
现都市派对量贩式歌厅就是原飘雪歌厅。原飘雪歌厅设立于2003年7月(2006年前允许在商住两用楼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法人代表为陈伟军,企业类型为个体合伙企业。该歌厅法定代表人陈伟军因刑事案件于2011年11月被处决,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该场所合伙人提出更换法定代表人的申请。经了解,该场所在经营10年间,从未与楼上住户发生任何纠纷,经营场所未曾有变更,跟新条例出台前审批的另外5家商住两用楼性质的歌舞娱乐场所一样一直在经营,而且经营主体(除陈伟军外)为原班人马。为了变更法定代表人,该场所合伙人多次征求楼上住户意见,12户住户均签字同意继续在原场地经营。为此参照本市其他县(市)的做法,莲都区文广出版局充分考虑该场所情况的真实性和特殊性,在征得住户同意的情况下,由市审批中心召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意原飘雪歌厅变更法人及名称。
二、都市派对量贩式歌厅(原飘雪歌厅)审批情况
莲都区文广出版局于2013年4月3日受理注销飘雪歌厅娱乐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都市派对KTV的申请后,严格按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中,莲都区文广出版局为多方征求群众意见,于2013年4月28日、6月20日分别召开由金苑新村6幢居民、金苑社区、紫金街道工作人员共20余人参加的听证会, 5月25日由紫金街道金苑社区居委会组织金苑新村6幢居民进行了协调和征求意见。其结果金苑新村6幢居民均同意该场所重新办理并签字。10月23日,在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材料齐全前提下,莲都区文广出版局对该场所进行了现场踏勘验审,验审合格后,向社会、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有群众的投诉及反对意见, 2013年11月19日莲都区文广出版局颁发了娱乐经营许可证。
丽水市文广出版局回复
2014-05-22 20:18
楼主,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收悉,我们会在尽快给您答复。
我是金苑新村6幢的住户,房子靠近宇雷路,而楼下丽水莲都区宇雷路451号(原飘雪ktv)现改名为都市派对KTV,由于ktv主要是在二层,应该属于金苑新村的范畴。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之前反映过这个问题,然而执法局的回答所有的证件都齐全。那们请工商部门,文化部门出来回答下,为什么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还给予办理营业执照和娱乐经营许可证。
:funk::funk:
ktv和餐饮类的审批必须经过楼上的业主同意的吧?
没有人过来跟我商量过的呀。天天晚上都睡不去的。
为何文广部门迟迟没有答复,而此ktv现在还是夜夜笙歌,求真相
公示期内没有去反映,权力过期作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