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资阳市雁江区摩根时代(梅西百货)三号楼一单元的一名业主,该楼盘由资阳阳晨房开司开发。2014年该公司推出了“家庭式酒店<自如寓>”(有广告宣传彩页)投资型小户型,该房型售价在5800元/m2(清水房),为当时资阳最高房价,高出其余地段1700-2000,在当时的宣传彩页上是暗示潜在购买者开发商会招商酒店入驻且附上了投资回报率。2015年7月底开发商向购房者交房,但接房率不足20%,因为酒店入驻我们没看到,我们上了虚假广告的当。这两个多月来,我们业主找了开发商、找了工商消协、找了媒体曝光,各方给我们的态度不是消极就是推诿。做为弱势群体的我们只能寻求政府帮我们,要么请开发商招商酒店入驻要么弥补业主差价。谢谢!盼回复。
朋友:你反应的这个,前面已有人投诉过。你要相信,在现是法制社会,以法治国,政府也得在法律框架内办理,你只能到法院去,找律师以虚假宣传,合同无效,还有就是组织都买了的人,一起开发已买的房子,一起投资,其它别无选择。
这个广告是否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很重要,是,你就有胜算;不是,就很难胜诉。
这个确如楼上所说,经济纠纷只能走法律渠道,政府难道还要包你赚钱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