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见义“智”为——从小学生智救落水老奶奶,谈教育缺失


5月3日东湖镇中心小学四2班学生伏越剑和7名同学在家附近玩,突然听到河对岸的喊声“有人落水了,有人落水了。”离他们不远处一位老奶奶在河中间挣扎,正当其他同学都愣神的时候,他一把抄起大木棒就冲了过去,把木棒递给了老奶奶,老奶奶一把抓住后,他慢慢的把老奶奶往岸边拉,这时一个大人也赶了过来了,一起把老奶奶拉上了岸。
其实,当时这样的应对方式,非常得事。据知情人士说,当时在现场的最大也就是初中生,因此孩子们在体能上其实并不足以下水救人。而且,当时别的孩子都处在短暂的惊慌之中,即便后来回过神来,也只是选择大声喊救命,而非采取其他力所能及的措施。
这件事情其实不但值得表扬,而且值得庆幸。因为很多时候见义勇为,反而会照成更大的损失,就在这件事情发生后约两星期,5月15日晚上,柯岩街道信心村发生一起悲剧,一名来自河南的姑娘在河埠头洗衣服时,不慎落入河中,家中的哥哥听到呼救声后,连忙跑出来跳入河中营救。但遗憾的是,由于不识水性,两人不幸双双溺亡。哥哥今年27岁,妹妹今年才21岁。
面对落水的老奶奶,伏越剑小朋友采取的办法是递给老奶奶木棒,然后慢慢的往回拉,正是他这个举动让老奶奶得以安全获救。孩子的老师在事后总结到,“为老师他并不鼓励大家不顾一切的救人,面对危险,我们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在保证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再帮助其他人,这才是明智之举。”
在我看来,这次伏越剑小朋友见义智为的行为,肯定也和老师平时这种理性的教育分不开,其实一直以来,我们的学校教育并不缺少对无条件见义勇为的宣扬,甚至极端的鼓励孩子,为了他人利益不惜牺牲自己,而缺乏的却是司马光砸缸那样的智救,以及对急救知识的普及,在我看来见义勇为之前我们必须理性的衡量自己的救生知识和救生能力,才能让义举不成为悲剧。老师这句话可谓点破了这次见义勇为的可贵支出,也点出了我们过去学校教育的一些弊端所在。
一直以来我们的教育都在脱离社会实践,否定基于理性的利于取舍,强调大公无私。如人教版一年级教材上册中有一文《雪孩子》,为了人为树立一个课本中的道德典型,极端的设计一个“雪”孩子去救火,就为了突出傻子式的自我牺牲。牺牲除了有道德价值,还要自愿和有价值。我认为我们的教材除了教点雪人救火的傻气,更要教点司马光砸缸的灵气,找不到石头,也不能鼓励以头撞缸。封建礼教提倡的舍生取义,其实并不值得宣扬。在见义勇为面前,不顾年龄、体力、自身救生能力和知识的具体情况,一味鼓吹大公无私,勇于牺牲。这样的教育往往让学生在突发事件面前,失去理性判断的能力,往照成更大的悲剧。
因此,见义勇为,不但要勇为,更应考量自己的能力是否足为,是否可以想办法智为。片面绝对的强调大公无私式的见义勇为,不如更理性的强调见义智为。更不如在学校教育中,去除雪人救火式的苍白道德呐喊,代之以实际可用的急救常识,岂不更好?

这个学生的机智要点赞, 但是我认为即使大肆宣扬也要叫小朋友们注意自己的安全,毕竟小孩子力气比较小,碰到落水的死命拉一起拉下水就更悲剧了。 赞成楼主量力而行。

确实应该量力而行

见义勇为,不但要勇为,更应考量自己的能力是否足为,

做善举,一定要量力而行。莫将善事变悲剧。

今天突然看到这里在写这事闹,说的是我爸爸前几天救人的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