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潍坊市拟列为国家食安示范城


导语
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结果的公示》。根据第三方综合评议结果,拟将包括潍坊市在内的15个城市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鼓励地方政府发挥首创精神,探索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方法,示范带动全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4年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选取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陕西省作为试点省份,探索开展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相关省份食品安全委员会经省级层面初评,推荐山东省潍坊市等15个城市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牵头组建由专家、媒体、行业协会、律师、消费者代表等各方参加的综合评议委员会,对上述城市创建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
根据第三方综合评议结果,拟将下列城市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唐山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威海市;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
作为全省首批创建试点城市之一,潍坊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曾交出一份份满意的答卷:2015年8月,获国家中期评估第一名;2015年10月,获山东省满意度测评第一名;2016年10月,获山东省满意度测评第一名;2016年6月,获山东省创城巡回观摩检查第二名;2016年8月,获山东省创城“双随机”检查第一名;2016年11月,获创城省级验收第一名。潍坊市也成为全国唯一在国务院食安办召开的三次创建工作会议上均作典型发言的城市。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潍坊晚报

“作为全省首批创建试点城市之一,潍坊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曾交出一份份满意的答卷”真的不敢苟同,潍坊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三轮车上的“美味”不知道他们用的原材料是否合格 经过检验 人员是否经过健康检查他们的家里的卫生状况是否放心只知道一有检查这些流动摊贩是一个也不见还用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