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e网之江湖


前几年看到国外拍摄的‘人与自然’其中有一只虎崽眼睁睁地看着被一群柴狼所吃掉。当时我在想为什么摄影师不把柴狼赶掉,救下虎崽,…又有一个镜头一只母狮拖着三小崽,饿着、寻求食物…最后有一只奄奄一息,快要死了。过不了几天摄影师再回去找寻,饿死在路上。我当时那个心疼,人随便一救,或抛点食物,一条小命救回来了…甚至天真想象给我多好!我能把它养活,然而养大了那怕送交动物园。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情景…后来才渐渐明白这叫‘自然’人家尊重自然,尊重‘丛林生存法’尊重适者生存。
那么敝人认为e网也可不可以遁迹这种社会之自然,江湖之自然,言论之自然…难道我们连些低等动物都不如吗?二脚书只管‘拍摄’且不要赶着‘吃掉’…这才是人性的自然,阳光之自然,微风拂面之自然,暴风骤雨之自然………

野生环境就该实用丛林法则,然而人类社会毕竟不是丛林,我看你的东西眼馋直接抢过来就好,谁的拳头大听谁的~那社会还怎么搞~

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二脚不要乱踩,让自然些更好

你觉得他哪里乱踩了,你可能没看过某人骂街的帖子,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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