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城7.22洪灾中无证老宅重建问题

本人一处6间老宅在连城7.22洪灾中倒塌,该处老宅无土地证,但有1间有房产证(与隔壁父母的房子共为一本房产证),其他5间无房产证,该老宅为本人唯一住房,本人在连城无其他住宅及其他宅基地,该老宅是否可以申报重建,是否有相关重建政策,能否发给我们
您好,“7.22”洪灾发生后,我局及时组织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分组对受灾房屋进行实地入户调查,初步掌握了房屋受灾情况。同时,已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原《连城县危房改建审批暂行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讨论修改,并将建议和意见提交给县委、县政府作决策参考。待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的完善政策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并积极做好审批服务工作。(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5-8-25 08: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