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辰溪人民多灾多难的一年,6月份辰溪发了一场自1996年来的又一场大水。我们杨家湾村虽然是农村,但也遭受了巨大损失,许多稻田被淹,溪堤、田坝被冲毁,锦宾镇政府为了把我们村的损失降到最低,给我们村下发30吨水泥修补溪堤、田坝,就在杨家湾全体村民投身于轰轰烈烈的抗洪救灾热潮中时,杨家湾支部书记金凤却利用职权之便把锦宾镇给我村的30吨水泥截留了4吨不知她作何用,后来被其他村干部查出来数量不对并追查下,她叫运输水泥的司机打了一张欠条来,那么剩下的水泥如何处理呢?她又把截留的水泥借给了隔壁村她弟弟当书记的紫金山村4吨(是不是有什么猫腻?)至今未还。又把2吨水泥送给了庵堂上(支持佛堂慈善是好事但这是救急用的东西啊!)那么实实在在落到村民手里的30吨水泥就成了20吨了,而今我们还有许多溪堤、田坝没有修缮,水泥却没了,是不是破坏了我们村的灾后重建?此事已向锦宾镇反映过,至今没有回复,老百姓还有讲理的地方么?
锦滨镇人民政府:所反映问题已红网网民“胸奴”:
您好!您在红网“百姓呼声”发表的《辰溪县杨家湾村书记截留、挪用抗洪救灾物资无人管》一贴已收悉。就您在帖中提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1.您在帖中所反映的杨家湾村书记截留、挪用救灾物资的问题已在《辰溪县锦滨乡杨家湾村书记金凤贪污救灾水泥》一帖的回复帖中予以了说明,我镇的调查结果是:无证据证明杨家湾村书记金凤截留、挪用救灾水泥。
2.锦滨镇人民政府始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处理问题,需要时间和过程,所以没有及时发布回复帖。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我镇村干部在工作中有违纪行为,欢迎携带相关证据到我镇纪委实名举报。
锦滨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7年10月12日
2017-10-12 11: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