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同志: 您好!我是史良珍,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解决回复我的请求,急急盼望您的回音,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我原是土生土长的四川省仁寿县人,户籍一直在仁寿县视高镇,从未迁移。我高中毕业后,1995年父亲为我买了一个仁寿县城镇居民户籍,并在仁寿县生物化工厂上班,后因结婚后把此户籍迁移到四川省普格县荞窝镇,再后因购房入户又迁移到西昌市,因此造成双重户籍问题。2014年3月3日我发现有双重户籍问题时,当即主动请求注销一个户籍,我因在老家赡养老人、照顾孩子上学问题,要求保留仁寿县户籍,注销西昌市户籍,但是仁寿县公安局不经本人同意,又不告知具体依据的情况下,要强行注销我的仁寿县户籍(现已注销),造成了我工作、生活的极大不便。 根据2014年2月21日公安部部署各地开展户口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用3年时间彻底解决户口和身份证信息“错、重、假”信息,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重复户口”、“假户口”对社会管理影响很大。“对政府威信、社会诚信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极大伤害”。以及今年全面清理查处以往假户口问题,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假户口,按照“保留合法真实、注销非法虚假”的原则处理。另外参照2013年12月31日制订的《福建省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其中第六条第四款“对历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户,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类处理:1.户口发生多次迁移,且迁入手续都规范完整,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 据我了解四川省各地公安机关有注销原籍的,也有很多注销违规现籍的,处理方法都不一样,我的现有户籍在源头上是历史政策原因造成的(有违规问题,属空中落户),原籍是出生后真实合法的,并是常住户口,所以我非常真诚急切地盼望尊敬的局长同志本着公开、公正、合法、合理原则调查处理我的双重户籍问题,我将终生铭记您的恩情,直至永远。 综上所述,我多么急切地盼望《四川省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早日出台,或有别的法律法规依据办理,以减少对政府威信、社会诚信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极大伤害,规范我省各地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减轻广大老百姓的痛苦,惠及天府大地,那您就功德无量,也体现了习总书记“以人为本,执政爱民”的精神,并解决了我这个普普通通小老百姓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双重户籍问题。您将永远值得眉山 人民尊重、爱戴、感恩!!!
根据现行户政管理法规规定和程序答复如下:一、户口迁移、注销程序:1995年4月,你的户口迁移到仁寿县文林镇卫星街968号后,就应注销仁寿县视高镇的户口;你的户口迁移到普格县荞窝监狱后,就应注销仁寿县文林镇卫星街968号的户口;你的户口迁移到西昌市长安中路135号后,就应注销普格县荞窝监狱的户口;目前,你应该拥有合法有效的户口应该是西昌市长安中路135号的户口。二、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的规定三、重复户口不能作为保留户口的依据:1995年你的父亲为你在仁寿县集资办理了“农转非”户口,按程序应该注销仁寿视高的户口,由于当时管理户口的视高镇镇政府没有及时注销你的户口,这是工作的疏忽,但是不能作为你保留仁寿县视高镇户口的依据。因此,公安机关按程序注销你在仁寿县视高镇的户口是正确的。四、意见建议:鉴于目前你在老家赡养老人、照顾孩子上学,希望户口在老家,你可以向仁寿县公安局提出申请,将户口迁回老家。如果你的老家正在开发,冻结了户口迁移,你应该向开发区管委会反映情况,按开发区管委会的政策办理。
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