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一家老小,骑车男子被拘留
导语:金华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微车辆”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对二轮电动车驾乘3人(含)以上,一律扣留,经鉴定属机动车的,无证驾驶人员一律拘留等”六个一律”措施。
网络图片
8月24日,贵州籍男子卢某在东阳市南马镇无证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共驾乘4人,被交警部门依法行政拘留5日,成为金华交警“小微车辆”乱象集中整治行动被拘留的第一人。
8月24日上午,东阳交警大队根据市公安局交管分局统一部署,在辖区后葛线南马镇开展“小微车辆”乱象整治行动。上午八点左右,一辆驾乘多人的二轮电动车向整治点驶来, 随即被民警拦截检查。驾驶人姓卢47岁,贵州关岭人,车上还坐了3个人,分别是他的妻子、儿媳和孙子。孙子才2岁,被抱在妈妈怀里,挤在两个大人之间。
东阳交警依法扣留车辆,并委托进行鉴定。经相关部门鉴定,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超过了电动自行车标准,属于机动车,而卢某并没有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卢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金华交警在当天统一行动日中,共拘留8名二轮电动车驾驶人,而卢某成为金华交警“小微车辆”乱象集中整治行动被拘留的第一人。
网络图片
根据市公安局交管分局发布的交通事故安全警示,上半年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97人,占死亡总数的29.75%。其中,骑行电动自行车死于交通事故80人,乘车人死亡17人。
交警根据数据分析,导致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的原因有以下两点: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超标,体积大、车速快;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心存侥幸心理,错误认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即便违章,交警也不会处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车速过快、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随意横穿道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较普遍,给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网络图片
金华交警提醒全市交通电动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只能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请严格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又要买车了,路上电瓶车更多了,
好,希望一直执行下去,不要三分钟热度,现在马路上汽车才是弱势群体。
这下好了,汽车又多起来了。
二轮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会超过了电动自行车标准,是不是厂家也要负责任,我们买车的人根本就不知道那个标准,那个不标准
生活已经很艰难了。还受这种压迫。真是活的累。
国家给的合格证、现在又要鉴定是否机动车
电动车是该整治,闯红灯,逆向行驶,乱的很,但是电动车变成了机动车,这也不应该由购买方来承担这个责任啊!应该抓源头啊,直接不合格,厂家不能出厂,不能到市场,这样不就好了吗?总觉得本末倒置,只会欺负小老百姓的感觉!跟治理超载一个样的感觉,吃亏的都是没后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