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巴州区人,党和政府在2016年8月规划我老家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这是好事,改善老百姓的住居环境。之前我也不是很清楚究竟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后来经过多次了解核实,所谓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我家没有被纳入贫困户,这个没什么影响,我也不在乎这个。修新居,进聚居点,我家里也是十分同意的。只是在此我想如果巴州区相关部门看到这个帖子,能否为我们这些基层群众做出一些解答?
1、非贫困户在易地扶贫搬迁里随迁,是否不能自主选择新建房屋面积大小?
2、新建房屋究竟实行什么标准?生产用房面积为何无故一刀切掉?
3、现在基层干部说是上面的意思,统一执行,请问是谁的意思?
4、既然我既非贫困户,又要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标准修建新房(进聚居点),为何我又不能享受贫困户的待遇?
恳请相关部门领导予以重视,并答复。我并非想纳入贫困户,我只想新居建设能够自主选择面积和户型,不被一刀切。
====================================
编辑备注:巴州区易地办于12月23日回复,内容见2楼。
lx120368网友:
你好!
你在麻辣论坛巴中论坛发帖“ 易地扶贫搬迁为何一刀切” 一帖,我办已获悉,针对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贫困户要进中心村,小组团的必须是本人自愿,不强求。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巴州区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巴区委办〔2016〕84号文件,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有关规定,搬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执行)、户均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设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坚决防止造成住房空置等资源浪费现象发生。对有后续建房需要的,可以采取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稳定脱贫后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决定是否扩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区政府进行招投标,统一规划、设计、施工。房屋设计图纸考虑了后续建房空间,预留了后续建房面积,搬迁户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决定是否扩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感谢你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支持,祝生活愉快!
巴中市巴州区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希望巴州区政府相关部门能为百姓解惑。到底是迎检的面子工程?还是惠民利民的良心工程?
看来麻辣论坛也无法让基层百姓真正了解时政,难道一定要上访才能解决?
http://www.bzqzf.gov.cn/list-2172-0.shtml建议楼主看看这个,相关文件和标准都在里面
非贫困户有吗?我以前就看了,好像没有。
我老家那边并未设计生产用房面积,只有人均25平米,而且没有留有后续建设的空间。望相关部门在今年春节验收前把关要严、核实要实,不能只听干部在讲,也听听百姓的心声。感谢能够百忙之中回复此疑问。
是一个面子工程
巴中的新农村建设、扶贫工作问题多,网上反映村社干部问题的多,应该引起重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