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古田吴地华润希望小镇已通过了验收,但you问题,我们弄不懂啊,弄不懂啊,我们这些农民都不清楚啊。1, 安置房分配不合理。有些按照户口,标准很乱不统一,有些有正经工作的也享受了安置房;而大部分以户口不在吴地村为由,没有分配到安置房;有些安置户没有按照要求拆除旧房子也享受了安置房,需要房子的农户却分配不到房子,不需要房子的农户却分配了好几套。张继养在古田中心卫生院工作,是吃米的,但是他哪里拆了什么旧房子?却买了安置房?张金华也是医生,也享受了安置房;张树芳有作,也享受了安置房。而其他的外出人员均以户口不在吴地为由,不能享受安置房?2,当初,将吴地人分成三六九等,以户口为理由分成本村村民和外出人员,并承诺为外出人员统一划出预留地供外出人员建房之用。但是,到目前也不知华润所说的预留地在哪里,还有吗?还能再找快递留给外出的人吗,3,征地补偿如何补,有的人仅拆了一间旧房就补了5万?一些安置房已出现违章乱搭盖不好看像,要加强监管。农民不懂能不能解释下。后面还有什么规划呢,有再建房子吗?下一步将做什么呢?
尊敬的这位诉求者,关于您的诉求件我们答复如下:根据古田华润希望小镇规划及项目建设前期新建房需求入户调查要求,小镇内三个民居安置区共建有安置房85户,古田华润希望小镇项目组与管委会根据《古田华润希望小镇新建安置房选房方案》要求,按照选房原则及程序,于2013年底完成了全村80户选房工作,安置户已顺利入住,由于个别安置对象因不想迁离老宅基地、不喜欢小镇统一建设的安置房户型等原因没有参加选房或者不同意被定为三类房安置对象,从而放弃了享受三类房安置政策,而对于外出人员的建房需求,小镇安置房的分配都是按国家政策执行的,即需要有小镇所在地的户籍,通过审核符合规定才予以安排,外出人员户籍迁出的,不予考虑。而“为外出人员规划预留建房地”的说法,因当初在进行小镇规划建设摸底调查时,有村民提出类似的建议,华润工作组有就此问题在村民代表会议上提出,征求意见,但因外出人员是否符合农村建房政策、能否报批问题而没有正式确定,在具体建设过程中,也因本着集约用地原则,尽量把有限的地用于安置三类危房户和其它住房困难户,未再考虑预留地事宜。
由华润慈善基金会捐资并由华润希望小镇项目组组织建设的小镇安置房共有85户,经选房安置80户村民,剩余未分配的5套安置房,为确保三类危房户和其它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安置,华润项目组和镇村工作队对符合安置政策的未选房户进行了动员,建议选择安置房,但各户均未表示选房意愿。2014年6月小镇正式竣工落成,为妥善解决剩余安置房问题,经报华润慈善基金会研究决定,为保持安置政策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对剩余未分配的5套安置房不予出售、不再另行分配,拟将剩余的5套安置房作为今后华润五丰古田产业基地建设,小镇产业帮扶发展部门提供办公、仓库、居住场所等,以发挥现有资产的功能和价值。
现针对信访件所提的个别安置户情况反馈如下:
1.张继养户:张继养系村民华娣娣儿子,华娣娣在摸底调查时属于三类房安置对象,按政策在其名下选得安置选房一户,入住新房后即按协议拆除建筑面积212.55㎡自有住房一栋,而张继养作为华娣娣儿子回乡期间与其共同居住。
2.张金华:该户籍在吴地村,属于三类房安置对象,在安置选房后按协议拆除其户上的旧房一座,建筑面积222.9㎡。
3.张树芳:该户口在吴地村,属于一类房改造对象,现已按要求完成立面改造;其兄弟一张炎芳属于三类房安置对象,在安置选房后已拆除自有住房一座,建筑面积59.01㎡;其兄弟之二张奎芳为新分户安置需求对象,在安置选房时已按照高于三类安置对象的出资比例(60%)缴交了购房款。
以上3户的安置情况,在摸底时和选房时都进行了公示,直
至小镇落成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小镇第一阶段建设已经完工,今后的工作重点在于小镇管理和产业发展方面,华润集团派驻10多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产业帮扶方面的工作,以合作社为龙头,带动村民共同致富。对于外出乡贤,只要符合现行建房审批政策,都可以向吴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也希望广大外出乡贤发挥信息灵通、致富本领强的优势,多多支持希望小镇的建设和发展,帮助在家乡的乡亲们过上好日子!
(上杭县古田镇人民政府于 2015-8-8 09: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