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此介绍,佛山法院的监督机制。

您好。您提及的问题不涉及本院处理的具体案件,仅为法律方面的咨询,因此,建议您到佛山市法律援助处就您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免费法律咨询。佛山市法律援助处的办公地点: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757-83322148。
不是法律咨询!是公民的知情权。
《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内部监督分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外部监督分为政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1)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2)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
(3)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4)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
(5)国家性的监督和非国家性的监督。
请在此介绍,佛山法院的监督机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不涉及具体案件,因此,我们建议您到佛山市法律援助处进行详细的免费咨询。佛山市法律援助处的办公地点: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757-83322148。
谢谢。
2014-07-16 09: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