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对编号为(2015)453的有关举报投诉材料书面答复

我在2015年6月10由贵院黄副检察长接访,递交回执编号为(2015)453的有关举报投诉材料,至今没有给予答复,现要求你们书面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知悉,我们会尽快做出答复,感谢您的留言。
您好! 张响华您向我院申请监督的民事案件,我院审查后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做出了不支持监督的决定。为此,您又多次来访,我院均派员对您进行释法说理。感谢您的留言。
2016-10-30 12: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