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工程款问题

本人于4月23日反映的与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一事,诉求编号为LY14042800019,至今未有任何结果。龙能于你们的反馈信息全部与实际不符。多次评论无任何回复及记录,只能重新诉求!现工人集体投诉小民,希望能得到帮助。具体不符如下:
1.实际审核完金额5395000元为已经下浮完后的金额。2.实际拨付工程款为3482275元并不是4000000元。3.税金已实际收款金额在漳平地税局开具每期拨付工程款金额发票,只剩余款未开具。3.建设单位并未通知我方关于质量问题的任何通知。以上内容都可查询,包括公司债务和漳平地税开具发票。补充:为何多次反映没有记录?如无法解决请告知。只能反映省级部门!
谢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与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工程款问题”诉求事项收悉。现答复如下:据向龙岩龙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了解,该公司认为非其公司不予结算,实因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包括:综合利用办公楼内外墙有裂缝、内墙水泥漆脱落、供水管阻塞、卫生间渗水、供电断路、混凝土路面下沉、断裂、下水道阻塞等。要求施工方予以整改验收后,再行结算。
(工业园区管委会于 2014-9-3 15: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