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现在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对于职工生育二胎,是否准备报销住院费用,自己领取津贴问题,涵江医保中心是否已经给足规定
戴星悦先生/女士:
你好!我局于2016年2月18日收到区效能办转来的标题为“职工生育报销问题”的诉求件(诉求编号:PT16021700111)该件我局收悉,转区职工医疗保险中心处理,现对你回复如下:
我区职工医保中心尚未收到二胎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领取的补充规定,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并按流程办理申报手续的,仍按现行政策实行。如果职工生育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对于二胎住院报销费用及领取津贴问题与原来一胎待遇一致。
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2日(涵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2-23 09: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