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晚报讯( 记者唐霞)24 日,晚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2 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晚报记者从巴中市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四类情况:一是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是否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是否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二是商品房经营者是否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实行一套一标;三是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房是否执行“ 一价清”制度,不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四是商品房经营者是否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是否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中,经查证属实,若发现商品房经营者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行为或者价格欺诈行为的,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重处罚。对商品房销售企业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可处以5000 元以下的罚款;存在价格欺诈的,最高可以处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囤积房源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房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分别处以300 万元和500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12358 价格举报电话广泛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
(来源巴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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