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播出了《亿万富翁破产记》让人觉得心里一凉。《亿万富翁破产记》讲的是亿万富翁王新云聘请哥哥王勇云来当总经理,几年后不知不觉被哥哥侵占了公司和财产,导致元气大伤,穷困潦倒。现今52岁的王新云10年前在老家江苏和湖南都有自己的公司,曾经的他资产过亿,如今却没有了生活来源。
《今日说法》是中央电视台推出一个全新的法制栏目,《说法》采取以案说法、大众参与、专家评说的节目样式。栏目宗旨:重在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为百姓办实事。
今日说法报道原文如下:
湖南岳阳,一个叫王新云的人在10年前算是一个有点成就的企业家。可如今,他和儿子住在破落的房子里,甚至连生活都有困难了。曾经资产过亿的大老板,为什么会落得如此地步呢?他说这一切都是被大哥王勇云给害的。
土地使用权被“莫名”转让
王新云说1992年,他带着资金从江苏来到湖南,跟人合资成立了一家名叫湖南云达的房地产公司,他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而大哥王勇云是 公司所聘请的总经理。王新云说公司成立之后,向银行贷了1200万元再加上自己的钱,他们在湖南省岳阳市购买了两块地的使用权。两块地的开发一直没有进 行,去年,王新云打算动手开发洞庭湖边上的这块地了,没想到,大哥王勇云说这块地已经转让给别的公司了。可是作为公司的董事长,他没有听说这块地被转让的 事情。
大哥王勇云说当初公司向银行借过1200万元的贷 款,后来贷 款到期了,公司没有这么多钱还贷 款,银行就把公司告了,最终法院判决将公司的这 100亩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公司的其它资产都抵给了银行。大哥拿出了当年法院的判决书,但是弟弟觉得事情很蹊跷,因为跟银行之间的这场官司,他作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公司股东被转让,签名扑朔迷离
弟弟王新云就开始想办法去查公司的一些资料。没想到发现了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公司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显示2004年4月,公司进行了股东和法 定代表人的变更。在这些资料里,王新云还发现了一份董事会的决议,2004年2月,公司开了董事会,参加的成员有5个人。这次董事会谈的最关键的问题是公 司股 权转让的问题。如果按照这份决议去执行的话,结果就是云达公司弟弟王新云的权 利基本不存在了。王新云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名字也赫然在列,而这一切,王新 云说都是在他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
不过,大哥王勇云却说这份董事会决议上有弟弟王新云的签名。在这份董事会决议上确实有王新云三个字,但是王新云坚持说他没有参加过这个会议,这 个签名是别人伪造的。王新云说自己的手有残疾,写出来的字是非常特别的。弟弟说大哥伪造了他的签名,为的就是侵占他的财产。那么,王新云的这个签名到底是 谁签的呢?
在公司的档案里,这次股权转让的经办人是公司的会计葛女士。葛女士说据她回忆,王新云的签名应该是当时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周继叔写的。周继叔说当 时他是在公司总经理王勇云的授意之下,才在董事会决议上签下了王新云三个字的。周继叔说当时他也没有多想,就替王新云在董事会决议上签了字,现在看起来确 实不对。从周继叔提供的情况来看,董事会决议上的签名确实不是王新云自己签的。
王新云说在这份决议里面,作为股东出现的长沙中银科技发展公司,其实早在1994年,就因为政策的原因,就已经退出了合作。而2004年开的所谓的董事会,竟然又出现了这家公司,这显然是大哥王勇云做的手脚,目的就是把王新云挤出董事会。
兄弟俩各执一词
王新云说他几乎是白手起家,1988年通过朋友介绍,他来到了湖南,先后成立了三家公司。当时他的这三家公司都挂靠在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 一方面是因为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个人投 资的企业无法注 册登 记,必须找一个主管单位,另一方面,挂靠在这种机关,可以享受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到了1992 年,他跟人合资成立湖南云达房地产公司。当时大哥王勇云是老家的一家企业驻长沙办事处的采购员。出于亲情的考虑,他就让大哥当了公司的总经理。
大哥王勇云说公司根本就不是弟弟出钱成立的。王勇云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证 明,这份证 明是2004年,公司在股 权变更的时候,中国致公 党湖南省 委出 具给岳阳市工商局的。上面说岳阳云达公司,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实际的资金来源是由其工作人员王勇云自筹900万元为主成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云是王勇 云同志委派的。该公司是挂靠在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的企业。
对于大哥出示的这份证明,弟弟王新云说挂靠这个事是真的,但这个证明其它的内容全是假的。根据当年的验资报告显示,出资的是王新云的三家公司。 王新云说1992年,哥哥王勇云还没有到中国致公党湖南省 委工作,根本不可能委派他去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记者来到中国致公 党湖南省 委 员会进行采访,当时 担任中国致公 党湖南省 委委 员的李学远说王勇云是1994年到中国致公党湖南省委工作的。而岳阳云达公司成立的时间是在1992年,也就是说岳阳云达公司成 立的时候,王勇云还不是中国致公 党湖南省 委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此,弟弟王新云才认为大哥手上的这份证 明是假的。
被大哥“赶出”家门,兄弟形同陌路
自己投 资办的公司,到头来却给大哥做了嫁衣。而让王新云更加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今年的1月7日,大哥王勇云以公司的名义发了一个通 知,要求弟弟王新云一家,搬出公司的房子。王岑是王新云的儿子,他说他的父亲现在住的这套房子,的确是公司的,不过,公司是父亲投 资的,这套房子自然就是 他父亲的。当年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如今由于父亲和大伯发生了争执,大伯竟然连他这个侄子都要赶走,这让王岑无法理解。
20年前,兄弟俩携手从老家江苏来到湖南打拼,通过不懈的努力,在陌生的城市逐渐站稳了脚跟。但是20年后,因为资产的问题兄弟俩反目成仇,形同陌路了。
公 安局不予立案
而对于这样的情况,工商部门也说过是有办法解决的。唐科长说如果有证 据证 明,企业在申请股 权变更的过程中,提供了虚 假材料,导致错误变更,当事 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变更的。2012年8月,王新云以他的哥哥王勇云职务侵占为由,向当地公 安局,就是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分 局报了案。不过报案的结 果,让他很失望。2013年2月4日,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分局进行审查后认为,王勇云的行为不构成犯 罪,决定不予立案。那么,警方不立案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呢?记者试图采访岳阳市岳阳楼区公 安分 局,但是他们婉拒了采访。不过,在大哥王勇云那里,记者见到了一份由岳阳市岳阳楼区公 安分 局做出的关于此案的情况汇 报。在这份情况汇报里,警方提到了不立案的三点理由。
第一点:警方认为哥哥王勇云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王新云认为如果哥哥没有故意,那么在股权转让的时候,为什么不通知他,而且还要找人伪造他的签名呢?
第二点:警方的第二个理由是兄弟俩都不能提供公司的账目,无法审计评估其股 权市值。
第三点:警方的第三个理由是从湖南云达的验资情况来看,其组成的三家公司均未实际出资,尽管公司的法 人代表是王新云,但公司实际的负责人是王勇云。
20年前,兄弟俩携手从老家江苏来到湖南打拼,通过不懈的努力,在陌生的城市逐渐站稳了脚跟。但是20年后,因为资产的问题兄弟俩反目成 仇,形同陌路了。俗话说“黄金有价,情无价”,但是在巨 额利 益和巨大的诱 惑面前,我们相信有人会动摇,有人会抛弃本该最珍惜的东西。
打虎亲兄弟,在《亿万富翁破产记》中兄弟弄成现在的地步,最亲密的兄弟都如此,还有信任可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