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坡区在编教师,父母是万胜镇失地农民,父亲持有残疾人证,他们每年在领失地农民低保。今年怎么没有通知也没有说明原因就把低保取消了,而村里其他失地农民都已经发了,问镇里面说子女在编,父母的失地农民低保就要取消,请问是这样的吗,有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吗?
东坡区万胜镇: 按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经济收入和家庭财产的核算与评估是衡量是否享受低保的依据,而反映人是在编教师,属于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其家庭收入一般情况已经超出低保范围,因反应人没有提供真实姓名,无法了解其真实情况,如家庭确实困难,可以以真实姓名向镇民政办咨询,并按低保流程进行申请。
2017-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