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韶关市百年东街A区一楼广场处出现“以斤论价”售卖图书的乱象,该摊位无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属于无证经营,且图书涉嫌非法盗版出版物,“以斤论价”售卖图书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3条,此种乱象严重破坏了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非法出版物也会给市民阅读造成严重误导,特别是儿童书籍将会对儿童的阅读影响更大,同时非法盗版图书的印刷质量等也会对儿童健康造成危害。阅读作为一种文化,是一个人民精神和文化传承的基本途径,也是一个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书是文化产品,蕴涵了著书人的心血和智慧,图书“以斤论价”,是对文化的一种亵渎和不尊重。
论斤卖书很正常好吧
好像制皮两毛一斤
都是盗版书。
论斤卖书很正常好吧
广州北京路早就有啦,有什么出奇
论斤卖很常见,经常在街道上看到的!
你这么正义感,报警呀。谁说书不能论斤卖?
旧课本及教材绝对正版的,按废纸卖违法不?
真有意思,你凭什么肯定人家卖的就是盗版书?还有,我只听说过出版书籍要审批,还没听说过卖书也要文化局批准的,你家的法律规定书不能论斤卖?扯什么遵重文化,有人买书看书才是对文化的遵重,扔在仓库里生虫才是对文化的亵渎。楼主,你确定自己不是从文革穿越过来的?
有人买书看书才是对文化的遵重,扔在仓库里生虫才是对文化的亵渎。楼主是文革时期好斗的头脑至今还是改变不了。
稿费是一字论价,没见有几个作者没拿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