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天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信国在代理当事人与衢州学院人事争议一案中有意对事实作出错误的陈述,隐瞒已经存在的事实,并在法官调解阶段,给予错误的引导,导致调解失败。并且为了赚取4万元的高额代理费对当事人隐瞒案件的真实情况,做出虚假承诺。给当事人带来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要求律师对衢州学院原告方承认错误,还当事人清白,并退还4万元律师事务费。
雷芹女士: 您好,您于2017年4月20号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律师问题,我们已经了解,先答复如下:已向来电人雷芹沟通了解,下步会进行调查解决。经办人:徐家斌 办公电话:3010035柯城区司法局 2017年5月3日
柯城区司法局 2017/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