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由龙马汇智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大家学习交流。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时应当按照评估结果还是按照审计结果来进行验资?
如果要连续计算原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采用整体变更的方式,即以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验资的依据。如果没有连续计算业绩的需要,也可以按照评估结果进行验资。
有些地方工商部门要求企业进行资产评估,主要目的是确认出资资产的价值。如果评估的净资产数额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企业可以与工商部门协商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验资、折股,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整体变更情形下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没有中断,可以连续计算公司业绩。如果以评估值进行调账,则是结束了旧账,建立了新账,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中断,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新设公司,需要再持续经营三年才能申请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