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是孝昌祥瑞景程H1全体业主,大部分业主全款交房入住四年之多至今房产证迟迟办理不了,是何原因?
2.,如果是开发商手续不全或验收不了等原因导致办不了房产证,开发商是否涉嫌商业欺诈?
3.,如果是开发商违建而导致办不了房产证,那么规划局、建设局是否存在办事不利、工作不作为或里面有不能见阳光的另一面。那么给老百姓造成的损失谁来陪。
4,.四五年了,房产证没有办,违约金一分钱也没有给业主,这种不法行为到底由谁管,是包庇还是懒政还是另有隐情,这种不法行为在孝昌怎么好像很合法。
5.祥瑞景城除收取物业费外,每月还另外收取5元的公摊费(垃圾处理费)是否合理,望相关部门作相关调查。
6.据了解,孝昌多个小区(祥瑞1期,鸿源首府,汇美华庭、阳关精英、观王社区)几年办不了房产证,房管局作为主管单位,是否不作为?
请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及各级相关领导对上面我们百姓反映的问题作相关调查,急民众之所急,对一些相关腐败单位及个人严查严办,如解决不了,广大业主将联名向上级监察部门,巡视组反映,直止问题解决
整个孝感的房地产都是奇葩
这里面去反应
跟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