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试点时间表出炉


10月30日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传达了市领导有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工作的意见,并对市区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试点工作进行了探讨。会议要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应在今年12月底前明确1个试点项目,并争取明年10月底前竣工。
据介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的需要,也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
会议对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做了明确。
责任落实。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是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责任主体。
业主自主。加装电梯试点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产权人全体同意并签订协议,单位产权的需单位法人书面同意,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方案设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在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采用多种设计方案。
申请受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依法受理应当纳入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窗口受理。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除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都不能擅自增加。
联合审查。各区、县(市)和市直各开发区规划部门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联合审查的召集人,申请人将加装电梯设计文件、图审报告等材料统一上报后,由区规划部门汇总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各部门不得单独另行审批。
施工管理。申请人在施工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和建筑、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手续。质监、建设、电力、燃气、水务、通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给予支持。
验收使用。加装电梯项目完工后正式投入使用前,申请人应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区、县(市)联合审查部门申请联合验收,签署联合验收意见。联合验收通过后由区、县(市)政府办公室出具联合验收纪要。申请人将联合验收通过的文件汇总交当地城建档案部门归档备案。
据了解,既有多层住宅一般是指7层以下(含7层)的居民住房,是目前城市居民的主体住房。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一般住宅小区7层以下基本没有安装电梯。许多老人随着年岁增长,腿脚不便、老年病缠身等身体原因,上下楼出行难,不能提重物……因此,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呼声日益高涨。
“这个政策非常好,尤其是对于住在三楼以上的老人们,是一大好消息。”市政协原常委谷祥德说,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占到全市总人口的22.8%,政府出台这项政策,是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现实作出的一项重要惠民举措,顺应大部分人选择居家养老的客观需要,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同时,绍兴是联合国人居奖获得城市,希望能走在前列,形成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推广的经验。

这个政策非常好,民生实事啊,要大力推行普及
惠民政策,很期望能早日改建。
新闻里看到北京早就在实施了。
尽快动工啊
很期望绍兴能有这样的惠民的政策,真希望能早日落实进一步惠民。
期待,这样老人出入会方便很多
尽快实施推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