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人社【2017】193号文件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珠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核定基数计算标准的通知》(珠人社[2017]193号)珠海市将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启用下列相关数据:2016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44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6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44元/月为计算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71元/月为计算标准。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将做相应调整,请查看官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2017社保年度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缴费费率表(http://www.zhrsj.gov.cn/xinxi/zcfg/zxwj/201707/t20170717_23373109.html)。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21 17: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