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袁家军省长阁下: 我们是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上四份村(属杜桥镇大汾办事处治下行政村)的村民。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曾多次向车俊书记及有关部门反映过崔林君夫妇存有严重的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的相关问题,但我们反映的问题均因台州市临海市国土局严重行政不作为而未能获得到任何处理或查处,台州市临海市国土局存有的严重行政不作为情形具体表现如下:一、台州市临海市国土局于2017年4月5日就我们于2017年3月份向车俊省长呈送的举报信【即《关于惩处临海市乐客来副食超市(崔林君)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的举报信》,我们的查询码为88739619863007383177】作了答复,并临海市国土局的具体答复内容如下:“2017年3月3日、8日,你们向浙江省信访局(网上举报、领导信箱)反映台州市新青山眼镜有限公司原为工业用地,现出租给“临海市乐客来副食超市”,开超市,存在改变用途行为,要求查处等问题信访事项。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信访反映地块属临海市万宝龙眼镜有限公司企业用地,该公司于2004年8月11日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出让方式取得8031.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近年来,由于经营管理等因素,公司眼镜行业走下坡路,规模缩小。因此,该企业将少部份多余厂房进行对外出租。2014年5月21日,该公司法人代表王老卓与承租人崔林君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将800平方米厂房出租给崔林君(乐客来超市)经营使用。我局杜桥国土分局接到举报后,已对该公司当事人王老卓做了调查笔录。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特此答复!”二、因对临海市国土局2017年4月5日的答复极度不满意,我们于2017年4月18日再次向车俊书记呈送举报信(该举报信标题为《就崔林君夫妇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再举报》,我们的查询码为88707571011442707795),并在该举报信中,我们提出了对临海市国土局2017年4月5日的回复极度不满的理由,且另行提供崔林君夫妇新的违法线索,该举报信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从临海市国土局上述答复内容看,就崔林君存有违法用地事实,临海市国土局至少已予以核实确认并已证据确凿,然而,临海市国土局的答复意见让我们举报人极度不满意,理由如下:1、临海市国土局的答复意见未能对崔林君夫妇的多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逐一答复,只是不疼不痒的择一进行回避,显然存在严重的敷衍情形;2、临海市国土局对乐客来超市违法用地上的违章建筑(面积至少有400平方以上)未予答复,搪塞现象尤为突出;3、临海市国土局所确认的崔林君的乐客来超市存有违法用地行为的事实,与乐客来超市实际违法用地的事实存在严重误差,并显然有替崔林君违法用地行为打掩护的嫌疑;崔林君单就乐客来超市的实际违法用地面积至少占该工业用地的一半,远大于临海市国土局所确认的800平方;4、临海市国土局对乐客来超市侵占市政公用绿地行为未予答复;5、对崔林君夫妇的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行为未有查处措施,而且,此答复实际上以默认方式允许崔林君夫妇可以明目张胆的继续其违法行为,显然,临海市国土局存有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情形,而且,临海市国土局有替崔林君夫妇的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嫌疑。当然,正因为临海市国土局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据可靠消息,崔林君夫妇又违法租用了“盈昌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的工业用地(具体位于崔林君夫妇经营的乐客来超市斜对面)用于开服装超市用,即工业用地又被违法用于商业用途。”然后,临海市国土局对我们于2017年4月18日向车俊书记再次发送的举报信,采取了简单、漠视且毫无理据的任性做法,即临海市国土局于2017年4月24日对我们4月18日的举报信采取了“存”的办理方式。综上,临海市国土局作为对崔林君夫妇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行政责任机关,其对于崔林君夫妇的违法行为一再行政不作为及纵容包庇,不得不让人怀疑:临海市国土局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崔林君夫妇间存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关系及存有其他影响我们举报问题依法处理的利益关系。而且,临海市国土局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无视,亦是对国家利益的侵害,更是对国家、党及人民的背叛,国家相应机关有必要对临海市国土局及其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正本清源,并重塑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恳请纪委就临海市国土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的严重行政不作为行为介入调查。此致袁家军省长
冯刚:你反映的事项2017年4月5日已作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临土信访答[2017]19号,给予答复。至于反映其他事项,我局将进一步核实。)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201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