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患有精神病的老年人问题

有亲戚为患精神病的老年人,已无直系亲属,自理能力不足,只有一个在本地的亲戚,请问有无较好的安排或助理办法
尊敬的市民:若精神病患者属本市户籍的“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力抚养的公民),监护人可到患者所属的居委会申请托养在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公办);若不符合入住条件,可自费入住市内其他精神病托养机构,如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三水青岐卫生院、高明新市医院等。
2017-08-16 21: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