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大事,一般人都会仔细考察,但考虑得再全面,也有漏掉的地方。有个刘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花了一百多万。可搬进去不久,就听人说,这套房子曾经发生过杀人焚尸案,这等于就是凶宅,刘先生很难接受,把原来的房东告上了法庭。
花了137万买的二手房 里面竟然发生过杀人焚尸案
去年底,刘先生花137万元买下一套二手房,搬进去没多久,听邻居说,这套房子里十几年前曾经发生过杀人案。刘先生吓了一跳,再到公安局一了解,还真有这么回事,早在2002年4月,一个吸毒女进去偷东西,被住在里面的一个老人撞见,这个女人不但杀人灭口,还放火烧尸体。现在,原房主竟然把凶宅卖给他,也不事先说明,刘先生很生气,把原房主告上了法庭。
代理律师说,由于卖家故意隐瞒房子的信息,所以现在刘先生的处境很尴尬,再买一套房子,没能力。这套房子属于凶宅,就算再便宜30万,人家也不一定会要,所以要求原房东赔偿贬损费。
而原房主张先生承认,卖房的时候确实没跟刘先生讲过这起十几年前的命案,但是并非刻意隐瞒。
对于原房主的说法,刘先生不认同。
庭审中,刘先生认为,房子里杀过人,这属于房子的重大信息,房主应该主动告知,不说明,就是有意隐瞒。如果自己早知道,也肯定不会买这个房子。
原房主不承认自己有意隐瞒,还认为所谓的命案,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对房屋价值的影响已经不存在,而且凶宅的说法是封建迷信,没有科学根据。
这个月上旬,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理由是原告提交的证据不充分。目前,刘先生正在准备材料,准备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其实因为买到这样的所谓凶宅而闹上法庭的案件不止这一起,老人自然去世,问题不大,但是比如说这套房子里有人自杀过,有人被杀,甚至杀人碎尸,这样的房子,就算不相信迷信的人,叫你住进去,心里的压力肯定是有的,因为夜深人静的时候,你可能会想象,这个卫生间里到底发生过什么?就在这个位置,曾经有人吊在那里,这样的纠纷其实并不少见,那这个问题怎么避免?
怎样才能避免买到凶宅?
记者了解到,为了避免类似纠纷,有房产中介专门建立起一份凶宅档案,凶宅包括房子里发生过自杀、他杀、煤气中毒、火灾等意外事故的。记者也访问了一些市民,大多数人说,凶宅这个信息应该告诉购房人。不过,在法律上我国对凶宅没有专门规定,也没有要求卖房人必须主动说明。那么,因为不知情买了凶宅的人,能不能打赢官司呢?
实际上,也有人打官司打赢的,赔到了钱,也有打输的,主要看法官根据具体事实,按各自的理解,做出判决。
律师建议,买二手房的市民,要尽量多去了解房子的背景信息,可以实地走一圈,问问隔壁老邻居。最好在合同里要写进去,这套房子里没有死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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