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武平县工业园区碧水豪庭一路之隔的泰裕名城房地产建筑工地,不顾紧邻的碧水豪庭百姓的正当利益,违规施工,经常早晨六点半不到、中午一点多、晚上九点十点甚至十一点还在施工,施工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尤其现在中考、高考即将来临,严重影响了周边初三、高三学生的学习生活。请有关部门确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多为普通百姓、即将参加高考、中考的学生考虑,尽快制止泰裕名城违规施工的行为,要求该工地早晨七点前、中午12点到14点、晚上七点之后停止施工。
根据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地施工时间及噪音由住建部门负责管理,而我局无相关职权对其进行管理,建议由住建局相关职能股室进行处理。(武平县执法局于 2014-4-23 16:57回复)
碧水人同志:
您在4月10日向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武平县泰裕名城楼盘项目施工噪声扰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工作的信访事件已转至我局处理,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调查核实情况:
我局在3月初曾收到周围居民在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武平县泰裕名城楼盘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投诉,接到该投诉后我局立即派人到实地调查了解,该建筑工地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由于处在冬季少雨,工程部赶在春雨季节来临前完成地下基础部分,为了工程基础质量和基础浇注的整体性及清明节楼盘开盘,曾出现连续施工至凌晨3点的现象,我局提出施工方立即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使用施工机械作业,如特殊工程需要连续使用机械作业时需经施工监理部门提出意见后提前向县环保局报批并向周围居民公示,说明持续时间、使用机械和数量、施工部位,未获批准前不得连续施工”。施工方已基本按我局要求施工。现信您再次龙岩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反映“经常早晨六点半不到、中午一点多、晚上九点十点甚至十一点还在施工,施工噪声严重,严重影响周围初三、高三学生的学习生活”。经我局调查,施工方已基本按我局整改要求施工,但由于外地施工人员居住在工地,为增加收益,提前准备施工作业机械和下班后仍在整理施工机械所产生噪声,信访人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二、处理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附则规定夜间是22:00-次日6:00“,施工方已基本按我局整改 要求施工,您的主要诉求缺乏法律依据,恐难达到您在投诉中的要求。
2、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建筑材料堆放和装卸,对工地周围砌筑一定高度的围墙,施工时合理安排工程机械的作业时间和建筑材料进入工地的时间,使用低噪声机械,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防止施工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我县刚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其工作职能中就有一项是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行政执法,根据职责该局将加强所有工地的监管,将规范弃土的装载、弃土场设置及建筑材料的堆放和装卸进行现场管理,限制施工时间,查处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县环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武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5月(武平县环保局于 2014-5-5 15: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