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底前就职福州某企业,2014年8月中辞职。辞职后一直未工作。
1、我现在需把社医保从福州转移到仙游。转移到仙游县内时需要怎么办理,已经需要递交哪些材料?请详细,麻烦了(本人户口是已经迁回仙游)
2、2014年8月到现在2015年9月中断的社医保需要自己补交吗,若需要,则需补交总额是多少?
连先生,你好!1、保险关系转移:你只需把福州社保、医保出具的《参保凭证》分别提交给仙游的社保中心和医保中心即可,然后由仙游的社保、医保中心发函给福州的经办机构,就可实现社保、医保关系转移;2、中断期间的社医保是否补交由你本人决定,社医保的缴费年限是累计的,可以不连续缴费,但是医保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重新参保缴费时,以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本人不愿意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重新参保24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3、医保补缴标准:382.50元/月。
(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8-26 16: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