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警告湖雷镇政府的不作为

强烈抗议湖雷镇镇府对LY14090700007和LY14082200019编号的回复处理意见!
湖雷镇政府的回复意见上骗中央下欺百姓,回复的两个文件均表示会在危房附近设置警戒,投诉几次,湖雷镇政府的空头文件实在让人难以琢磨其真实目的,在我们百姓看来就是等出了事了,死了群众湖雷镇政府就很高兴。
本人在此严重警告湖雷镇政府,既然你们镇政府那么爱骗中央,置群众生命财产于不顾,要等到出事了,本人让你们付出百倍代价,让你们镇政府有机会在央视一套和所有媒体上头条!
本文为群众代表阮天宇发表,如上述有任何不切实际描述,本人愿负任何责任 !
永定县湖雷镇人民政府
湖政信访复字〔2014〕32号
关于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批(LY14100400009)反映上南村阮天宇要求赔偿土房被破坏的损失和给予整体拆迁安置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阮天宇同志:
2014年10月5日,我镇收到永定县信访局转交来关于您提出的强烈抗议湖雷镇政府对LY14090700007和LY14082200019编号的回复处理意见,经进一步了解,现将情况反馈并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对要求赔偿位于上南村洋头组的土房被破坏的损失和给予整体拆迁安置的处理意见明显不满。
二、调查处理核实情况
1、2010年,恒信南湖生态农业观光园建设在上南村开展,其中一个项目是规划建设农民公寓,您位于上南村洋头组的住宅,在规划征地拆迁建设之列。经调查并经当事人证实,时任镇党委王书记,项目商代表(时任白岽村书记)张某,包村领导吴某某,征迁包户负责人镇干部陈某某,村书记张某某,两任村主任陈某某、阮某某都曾多次反复上门做工作,您户经常采取不搭理或认为拆迁补偿太少和强烈要求地皮安置,历经两年多一直没有谈拢,成为征地拆迁前排规划中唯一没有谈拢的一户。
2、2013年,项目商将已签约并支付补偿款的您父亲的兄弟阮永钦等相邻房屋拆除,拆除过程中,你们没有异议。由于你们的土房属梅花间,拆除后影响了您户的未经签约的土房的完整使用,带来了一定安全隐患。后经您家提出,开发商采取了适当的加固和防漏措施。2014年,开发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项目开始停滞,你们向其和镇政府提出拆迁安置和赔偿。镇政府获知情况后,多次召集了项目商代表、镇村干部和您家进行协商,由于您家一直要求必须拆迁现有的所有住房(包括现居住的钢筋房)并给予整体安置或地皮安置或至少置换两套别墅,而项目商代表表明依照现有状况,无法满足您家的要求,商谈至今一直无法得到共识。
三、处理依据及处理意见
1、关于拆迁补偿面积和金额的异议,项目商处仍有具体的图纸和补偿标准,如若有误,完全可以现场重新勘测和依照事实给予更正。但您方至今并未正式申请复核。
2、因开发建设工作现已陷入停滞状态,镇政府已多次召集项目商代表和您户磋商,但对于您家要求必须拆迁现有的所有住房(包括现居住的钢筋房)并给予整体安置或地皮安置或至少置换两套别墅的要求,项目商明确表态依照现有状况,无法满足您家的要求。
3、镇政府已几次委派专人到您家当面商谈,近期还联系了您并将于10月17日亲自到您上班的地方登门商谈,明确表态将出资尽力修复您户有损住房,确保基本维持原样和居住安全。如您户对此 仍然不满,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依照事实情况上诉到当地法院。
湖雷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0日
(永定区湖雷镇人民政府于 2014-10-17 16:41回复)
附件:16-39-11-1010阮天宇12345信访回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