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单位承租兰埔路239号的商铺(产权属郑某等股东),未经审批私自进行较大规模的隔层施工。被举报单位所属大楼属于旧房,被施工的楼体部位与大楼的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密切相关。被举报人(单位)未考虑房体骨架的承重以及稳固性和商铺的总承重量,未经勘探,进行隔层施工,影响楼层安全结构(未经审批),危及楼上住户及周边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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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01-21 15: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