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介入191套团购房!以权谋“团购房”的,西安究竟还有多少?

刚刚,西安市纪委监委终于发话,调查西安市规划局191套团购房问题。要问西安哪个单位福利待遇好?西安市规划局这样的部门不好找。
在房价一年暴涨百万,又是各种摇号刚需设限的大西安,傍上西安市规划局如此豪爽的东家,动辄就是团购小200套的“环绕大雁塔、坐拥芙蓉园”房,而且才4495元每平就能拿到手,简直是不要太幸福。
前阵子媒体有报道西安一家民营企业按照成本3500-4000元/平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自己的员工。要知道,面对西安一房难求的情况,哪家企业敢用房砸人,那对员工绝对的是真爱,毋庸置疑。
估计西安市规划局最近应该是缺人,要不然怎么会用这么别出心裁的“招聘广告”,一鸣惊人:我有房,你来么?
目前浮出水面的举报人有纠纷的房子面积是200平方米。我们就按照每户约120平方米,20000元每平来算,120 x20000 x191=多少呢?大概一算吓死人,是4.5亿元人民币。
那么按照2013年的房价来算,就算每平方米少卖5千元,这又是个什么价钱呢?120 x 5000 x 191=多少呢?大概算了一下,也是1.1亿元。也就是说,西安市规划局191套房子至少少出1.1亿元。
在西安上班真幸福!
现在西安人最头疼的住房问题,前有各部门头头写条子留房,现在又有西安规划局“半价”拿下大雁塔黄金地段商品房!
在西安房价接近两万的行情下,西安规划局还给职工这样“福利分房”的复古待遇,真的是良心单位啊!
在南长安街壹号摇号丑闻爆出的这几个月,西安楼市在全国都遭受了重大的信任危机,当然西安市房管局吸引了绝大部分火力,时至今日那两张表格还经常被拉出来鞭尸,用来叙述楼市乱象。可谁曾想过在近期大事频出的同时,西安规划局以一种大无畏的精神抢占头条,并预备狂刷几天西安人的朋友圈。
关于事件报道的详细经过,调查长达三个月的华商报记者已经在《西安规划局被曝团购191套半价房 大雁塔附近均价4495元/平米》中说的明明白白,在权力的使用方面,规划局也给我们展现真正的“神级操作”。
以权谋“规划局的私”:
2013年面向市场认购时,长庆坊二期所处地段,因地理位置优越,又有地铁二号线在侧,区域属性赋予的价值远高于当时市场均价,周围新老小区的价格表也证实这一点。
但在具体操作汇总,非规划局职工购买的单价为1.3万元㎡,最终法院判决书中所显示的191户团购住户购买单价却为4495元㎡。
差价如此之大,在公权力大于天的当时,低价购房被当成规划局的福利,却对同样拥有购买权力的住户来说是一种歧视。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拥有极大权力的规划局,怎样才能获得如此大的“福利”?如无其他站得住的理由,在正常逻辑关系中,以权谋“规划局的私”恐怕就是我们所有人的认知了吧。
以权谋“领导的私”:
报道里可查实拥有双车位的8位仁兄,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均系西安市规划局以前领导干部或者规划系统干部。
西安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目前各类限购消息传出,又在大大刺激汽车市场,在不远的将来,400万也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然而如此多的车辆,西安市仅仅只有108万个车位,停车位1:2.8的比例在规划局领导的双车位面前,显得是那么的无关紧要。
当然我们也要往好的地方想,也许都是女领导呢?为了小区整体的和谐,不让女司机自由发挥出现伤亡,可能车位都是开发商为了大家着想,主动送车位保平安吧!
以权谋“大家的私”:
在规划局已经预定191套住房的同时,规划局领导敏锐的发现,西安市发改委和西安市环保局公布长庆坊二期的总建筑面积只有12388.27平方米。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不属于规划局的各位买家,岂不是无房可买?于是乎为了大家能住上房,在规划局光环的保佑下,纵使2017年4月5日开发商西安华浙置业有限公司已被西安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纵使该公司因为未获预售证擅自销售,长庆坊二期依然盖到85973.97平方米。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呀?
这是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啊!这是一种爱民如子的精神啊!这才是西安真正干实事的人啊!
要我说,长庆坊二期的业主根本没必要举报他们,毕竟进了长庆坊,都是规划局的人,以后物业不干活、垃圾没清理、供不上暖等杂事,有规划局在,还怕解决不了吗?
这些业主啊,为了几十万,放弃一辈子的舒服,哎~
拥有“团购房”的单位还有多少?
团购房,尤其是政府团购房,在西安一直是品质好的代名词,曾经跟某位装修工头聊天时了解到,政府团购房装修起来最轻松也最累,轻松是因为户型基本都好,空间合理,怎么装都满意。
累是因为政府团购房质量太好,据工头说,见过很多个小区,施工期间都是某某局的退休局长、副局长带队,天天检查开发商用的水泥好不好,钢筋结实不结实,有没有偷工减料,如果不如人意,当场就把相关单位的领导叫过来要求开发商停工重新购买材料。
这种“监督”下的楼房,住的能不安心吗?只是对于工头来说,干活时,打洞实在太累了,据说为了打出空调换气管出口,工头打坏了三个钻头。
这种公权力的使用,如果说在自家单位集体用地上,我们可能不好做出评判。但在面向市场销售的商品房小区中,换位思考,如果是我,我能有资格天天进工地吗?我能有资格要求停工吗?
后面想想,也就释然了。毕竟,有时开发商拿地的附加条件就是必须以“团购”价卖给某些单位的事情,在二手房市场里早已经不是新鲜事。
在“满二满五”的时期,大批符合条件的“团购房”出现在市场,大户型、好采光、好地段、好环境比比皆是,同样是十年左右的老房子,团购房价格戳破天的情况下,依然博得大批买家热爱。
海汇等二手房销售曾直言,在那段时期,最赚钱的不是炒房客,而是手握多套住房,趁机出手老团购房的公职人员和企事业人员。
此事件的曝出,不免让人回想起,颁布不久的“6.24房产新政”,其中看似无关紧要的一条是: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现在看来,写的还是有点含糊,没点团购房的名,但禁止企事业单位伸向住房的手。不过要我说,还是学学山东写清楚点好。201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明确指出: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建设或团购住房。
禁止新的以权谋私的错误发生,同时面对已经发生的问题,如同此次事件一般,也要严打、深挖、探究其中到底动用多少权力,犯了多少错误!
截止发稿前,西安市纪委监委已成立专项调查组介入调查,愿此事能水落石出,还西安楼市一个朗朗晴天!
一石惊起千层浪,广大网友神通广大,陆陆续续开始爆料。
如同网友留言所说,西安团购房不在少数,但是被很多部门管控的开发商所开发的小区,是否存在“廉价团购房”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毕竟规划局能管能留房,别的部门就不行吗?
简单列几个相关单位吧,此处并没有其他意思。
土地取得涉及部门:国土局、拆迁办、建设局;
立项涉及部门: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发改委(计划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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