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也要结扎吗

请问下,离婚了也要结扎吗,户口只有一个小孩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指导其选择长效避孕措施。”第十八条规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故依法并无要求强制结扎。若有其他政策咨询,可直接向秀屿区人口计生局咨询或反映。(电话:5851906)(市卫计委(查询)于 2015-2-5 10: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