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假警行为很恶劣要处罚


日前,温岭大溪一名女子报警称被抢劫。民警调查发现,女子报的是假警。对于报假警的当事人,警方会视情节予以批评或根据相关条款处理。据介绍,今年以来已有13人因报假警被警方治安处罚。
  45岁的湖北女子刘某,她在大溪开了一间餐馆。当晚报警称,在回家的路上,她随身携带的近8万元现金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
  民警赶到现场后,刘某称,抢劫发生在一个小时前。民警起了疑,因为一般人在被抢后,会立即报警。民警查了监控,发现并无异样。刘某又说,抢劫时间发生在报警前半小时。
  民警重新展开调查,仍没发现异常,也没发现刘某所说的两名骑摩托车男子。此外,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开始含糊其词,前言不搭后语。第二天傍晚,刘某终于承认,她没有被抢,报的是假警。
  刘某的餐馆是租来的,10月15日是付房租的日子。刘某自己有2万元,放在弟弟那里;10月13日向朋友借了5万元,又放在弟弟那里。10月14日晚,刘某向弟弟要这7万元,打算交给房东。但这7万元已经被弟弟买彩票花光了。
  没了钱,怎么交房租?刘某弟弟提议,让刘某报假警,说钱被抢了。刘某心想,如果朋友们知道钱被她弟弟买彩票了,再向他们借,他们肯定不愿意;报假警的话,房东那里还能拖上几天。
  于是,刘某就打了“110”。刘某和弟弟两人被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