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天,市文物局首次依法对破坏不可移动文物案重罚,对破坏文物的戒珠寺开出25万元的罚单。
王羲之故宅戒珠寺大殿被拆除一事,经市文物部门调查取证后,终于作出了处理:责令绍兴市戒珠寺改正,在原址立即按原貌恢复王羲之故宅大殿建筑;对绍兴市戒珠寺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处罚;市文物局建议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月9日,群众举报绍兴市戒珠寺擅自拆除王羲之故宅戒珠寺大殿,10日,市文物局立即对此进行立案。经半个月的调查取证,市文物局依法对施工人员、戒珠寺相关责任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等一一做了笔录。绍兴市文物管理局执法与安全处副处长、市文物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周圆告诉记者,市文物局在立案调查的同时,请文物专业单位专家对拆除的文物进行勘查认定。勘查认为,“王羲之故宅大殿基本拆除,仅存26支石柱,从拆除情况看,拆除时各类木构件没有进行编号,这对建筑复原带来一定难度。从现存的木构件看,大部分构件质地尚好,少量有糟朽和虫蛀现象”。文物专业单位认为,“这样的现状已对绍兴市文物保护单位王羲之故居及大殿建筑造成了较大损害”。市文物局在此鉴定的基础上认定,戒珠寺擅自将绍兴市文物保护单位王羲之故宅大殿拆除,此行为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了损害,已涉嫌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文物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戒珠寺作出行政处罚。
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绍兴首次对破坏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立案处罚。市文物局对戒珠寺的处罚决定已上报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已得到上级文物部门的认可。文物是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具有不可再生性,也无法替代。国家文物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破坏文物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处。绍兴是文物大市,文物的保护责任大、担子重,对破坏文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作者: 首席记者 周能兵 编辑: 俞朝盈
罚款的钱哪里来?还不是香客的!只谈罚款吗?拆庙的人一点责任都没有?!
应该加重处罚,文物全民所有,不是一家之物。不知原人民医院内的文物恢复原状没有。
仅罚款做得还不够,应该对相关责任人(个人)采取处罚!
重罚重判
被罚款还算轻的,吸取随便乱拆教训才是重要的,
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后台没有是可以罚的,有后台的是可以拆光也没事的。这不明摆着的吧!已经好几年过去了,仍是只有被网民叫停没拆的几根柱子了。没有网民的呐喊,恐怕早已是白地一片了的。
寺院不是企业,罚款的钱还不是善男信女的;佛教协会监管不力也应处罚!
是什么原因要把戒珠寺大殿拆除?谁的决定?
应该惩一儆百,以免其他庙宇看样,所以处罚一定要严厉。
你造吗?
罚款太轻,要追究刑责。
寺庙里有的是钱,罚款很高兴了。
个人偷盗文物,就算事后被完好无损追回,那人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里书圣故里镇宅之宝文物毁于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区区25万元罚款算什么。
和尚也食人间烟火,懂得先斩后奏凡间伎俩,俗家弟子事前事后监管有如和尚诵经,有口无心,又能如何?
阿弥陀佛。
是应该保持原貌,还是应该重新规划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