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体育中心管理建议

莆田市体育中心是莆田对外的一个窗口,是莆田的一个形象展示平台。建成至今一直是广大市民锻炼身体,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可近段时间先后将综合馆出租给新华都超市,游泳馆出租办幼儿园。造成管理上混乱,如今游泳馆门口可以说是“小吃一条街”,到处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形象。所以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在体育场一些路口设置车辆隔离桩,禁止车辆入内,还市民一个安全,没有汽车尾气的散步环境。
2建议取缔“小吃一条街”,治理环境脏乱差问题。
正当全市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之际,希望有关管理部门能别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多为广大市民办办实事!!!!!!1
诉求编号PT15070200156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市体育中心存在占道摆摊问题。我局之前也多次督促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摊主进行劝离,但毕竟不是执法部门,还造成与摊主肢体冲突,效果不明显。去年市执法局荔城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对摊贩进行教育劝导,效果很好,建议转城管执法部门处理,我局将积极配合,共同管好体育中心公共通道。
关于车辆乱停靠问题。市体育中心是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每天开车前来健身的市民络绎不绝,虽然体育中心有固定的200多个停车位,但很多市民为贪图方便,出现乱停乱放现象。我局多次派人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劝导,但毕竟不是执法部门,大部分驾车市民不予理睬,且我局无权对市民车辆进行强制管理。为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建议请转有关部门对体育中心片区的停车位重新划定,并进行现场执法管理,我局将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共同整治车辆乱停放问题。(莆田市体育局于 2015-7-8 10:57回复)
 经我局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组织民警到现场核实,现反馈情况如下:
  对于体育局提出的“建议请转有关部门对体育中心片区的停车位重新划定,并进行现场执法管理,我局将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共同整治车辆乱停放问题”的问题.
 1.经核实,体育中心场内设施及管理是由体育中心负责,场内是否施划停车位应由体育中心决定,一中队可以协助其完成停车位施划问题;
  2.中队建议体育中心对场内停车进行科学的管理:首先,理应隔离停车场(已施划停车位)与非停车场(综合馆、游泳馆、篮球场等健身用地),车辆要进入停车场只能通过停车场的出入口进出;其次,对非停车场(综合馆、游泳馆、篮球场等健身用地)的出入口进行隔离(可用隔离墩或移动式/闭合式栏杆)防止车辆进入健身用地;最后,设置合理、明显的提示标志,引导前来体育中心健身的车辆自觉进入停车场,一中队也将在合理安排勤务的前提下,派出警力在体育中心周围路段对违停现象进行整治。(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5-7-13 10:35回复)
经荔城区执法局调查反馈:对市民所投诉的体育中心游泳馆门口占道摆摊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劝导、教育并整治,没收了违法物品,达到了一定的教育效果,而对占道乱停靠车辆行为,应由执法交通部门管理。 (莆田市城管执法局于 2015-7-14 17: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