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住房面积被其他兄弟侵占,人单力薄,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处理

爷爷留下一栋老房子,左右各四个房间,中间是大厅,后面是厨房,共两层。爷爷生了三兄弟,我爸是老二,遗嘱里面是说分三间给大伯,三间给我爸,两间给叔叔。爷爷在世时已经分家并做了三本各自的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里面的三家的面积已写好。今年他们两家想要翻盖房子,多次找我家谈,动员我家同意把土房子推掉翻盖。现在已经推掉了房子,现在他们两兄弟不分给我家应有的面积。现在另外两个在未谈好的情况下,我家未做任何同意的情况下,在面积分配不均的情况下,直接把房子盖起来。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立案处理?我爸去世的早,我妈在家打工,我跟我妹也在外上班,人单力薄,希望法院能够给予支持,感激不甚。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我院立案部门都会予以立案,依法审理。因此诉求者如要立案,请根据民诉法119条的规定,带上起诉状、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到不动产所在地法庭办理立案手续。(仙游县法院于 2014-12-2 09: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