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杭长线拆迁户,我的安置房不幸被安置到了一个深坑里,经多次向镇政府反映,镇政府同意下拨一笔资金,彻底解决我们(陈国成陈营焕组、陈习康组、陈迪夫宣美幼组)3组的问题。工程包括清淤泥、基础加固、回填,工程统一委托陈文虎施工,镇政府也不让我们知道他们与陈文虎签订的合同,连工程款数额也不让我们知道。
这里要介绍一下陈文虎,他是村里一霸,天天泡在王家井镇政府里,陪吃陪喝,拉拢镇干部,赢得独揽村里大小工程的好处。
王家井镇政府给我们开会时说,基础应该用石块混凝土加固。但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陈文虎偷工减料,不顾房屋倒塌的危险,用矿砂(红色的软石头)填,不用一点混凝土。我反应到村干部那里,村干部要我这一组自行施工,自行负责,自行结算。另两组仍然由陈文虎施工。
到2013年10月底,我这一组的工程完工,就向王家井镇政府要求付款,去了很多次也没拿到钱,而拒付的理由从当初的“要陈文虎一起来结算”变成了“你已经签字领取了工程款”。原来,王家井镇干部与陈文虎勾结,冒我签名把我该得的10多万工程款私分了。我曾两次去市长接待日反映情况,都被王家井镇党委书记拦阻。盼市政府领导帮我们可怜的老百姓主持公道,让我们拿到应得的工程款。
王家井镇后陈村陈营焕
有葛种事情,向省政府反映好了
驻村干部有话说
本人后陈村驻村指导员,对陈营焕所说事情基本了解,就此事我想说几句:
1、陈营焕等6户安置户在抽取安置房位置时抽到原先水塘位置,安置地块在填方中确实没有把水塘填掉。陈营焕来我处反映后及时与村干部进行联系,摸排同类型情况,结果共统计出6户安置户存在同样情况。根据这一问题,马上向镇政府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反映,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后决定对水塘进行填方加固作业,方便安置户建房。且到目前,陈营焕所说的6户安置户均已建造安置房。
2、6户安置户全权委托陈某进行填土施工,与陈某签订了委托书,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与陈某,陈某将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交镇后按要求开始施工。因此陈营焕所说的工程款镇政府应该支付给陈某,而非陈营焕。
3、按要求,陈某应将原先水塘填埋加固,但施工过程中,陈营焕通过村干部与陈某商量,想自行施工,因为陈营焕想利用水塘位置建加工层,经双方自行协商后,陈某同意由陈营焕自行施工,并约定自行施工部分等工程款结算后按实支付给陈营焕。
4、陈某施工完毕后到镇政府结算费用,相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并无经手。至于陈营焕与陈某约定的费用,应由陈营焕到陈某处结算,而并非到镇政府结算。
5、至于陈营焕所反映镇政府工作人员冒用签名私分工程款一事,本人作为驻村干部,也是此事经办人之一,对于此诬蔑行为保留相应法律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