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涵江第二实验小学的入学问题

目前我们夫妇二人和一个孩子居住在涵江涵东办卓坡,有这里的房产证,按小学化片应属于涵江第二实验小学入读,但是我们的户口属于国欢镇塘西村,未迁入现在入住的涵东办卓坡小区,请问如果小孩要入读涵江第二实验小学,需要把我们的户口包括小孩的户口迁入涵东办卓坡吗?谢谢!
接到市民反映的关于涵江第二实验小学的入学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涵江区第二实验小学仍按原来划分的施教片区范围(卓坡社区、新区社区)安排入学,坚持按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作为施教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子女户籍关系同在施教片区内(卓坡社区、新区社区),在片内有自己的住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户籍证、房产证)。
2、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或在外地工作,或父母离婚,其子女与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住房均在施教片区内(卓坡社区、新区社区),且与施教片区内一方共同生活的。
3、居住在涵东卓坡,有房产证,但户籍不在卓坡社区或新区社区,不属于第二实验小学的施教片区范围,应把户口迁入卓坡社区或新区社区。
(涵江区教育局于 2015-5-28 16: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