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的反映

市民反映: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笏枫路/宏达手机店每天播放高音喇叭,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请核实处理。
先生:
您好!您的来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笏石派出所接您关于噪音扰民问题的反映后,安排社区民警到“宏达手机店”进行走访,经了解“宏达手机店”在做产品宣传活动时,用于播放广告内容的扩音器音量偏大,对周边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影响。获知情况后,民警随即对“宏达手机店”的负责人李志高进行约谈,向其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在播放广告宣传的过程中,白天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0分贝,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处罚。该负责人对公安机关的约谈表示接受,并表示今后要控制音量,不发生扰民的情况。(如果仍然存在噪音扰民问题,请您第一时间拔打110报警,民警将赶赴现场查处,如果您需要保密身份,请向110接警工作人员说明,工作人员将为您保密身份。)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秀屿区公安分局于 2016-3-21 13: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