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单:TZDH20170100254,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西香榭丽都大酒店KTV,来电人反映该处经营期间产生极大噪声,时间:22:00-0:00,该情况已有多年,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处理。5月10日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反馈:一、2017年5月10日15:00 电话通知业主到中队处理。15:30业主到中队,中队责令业主降低噪音。二、中队已委托第三方环境噪音监测机构进行噪音检测,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现来电人再次反映,该情况依然存在,要求处理。
你于2017年11月08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路桥区金清镇金清大道西香榭丽都大酒店KTV,来电人反映该处经营期间产生极大噪声的事项,本单位11月09日已收悉,经调查核查,现反馈如下:反映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因中队尚不具备噪音检测的能力,接报后中队开展了以下工作:2017年11月10日8:07 电话通知业主到中队处理。10:30业主到中队,中队责令业主降低噪音。中队继续委托第三方环境噪音监测机构进行噪音检测,进一步调查取证。我中队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同时待检测报告结果出来后,根据结果做进一步处理。经办单位:金清中队82881031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10日
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