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17年10月申报期限的通知

关于延长2017年10月申报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10月征期相关工作的要求,为适应纳税人申报纳税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将本月申报期(含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申报)从2017年10月23日延长至2017年10月25日。由于上月防伪税控系统将税控卡锁死期设定为10月23日。故10月24日—25日,可抄报税完成申报,但清卡需要到大厅进行处理,不清卡将无法开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