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管理处的居民,对这次的住房困难户、无房户申请对象的优惠政策很不理解!
申请对象的优惠政策如下:
1、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均可申请购买一套住房;
①、无房户可按人均20㎡、户100㎡以内购买一套住房;
②、人均20㎡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可按人均30㎡以内、户100㎡以内购买一套住房;
③、人均30㎡以下,其子女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的,可按户购买一套80㎡以内的住房;
为何无房户只能按人均20㎡、户100㎡以内购买一套住房困难户却可按人均30㎡以内的优惠;如果家里就两个人那是不是就只能买个40㎡的房子,怎么住呢?
另外,人均30㎡以下,其子女达到法定婚姻年龄的,可按户购买一套80㎡以内的住房;那无房户子女达到法定婚姻年龄享受怎样的政策却没有制定在内。
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原本应该是为给广大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无论是困难户还是无房户都是因为经济困难而无法建房自住,有的是长期在外租房住,或借住在村里在外发展的村民的空置房,现在因城市发展政府征用土地,连唯一可以落脚的都没有了!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关注下我们这类村民存在的民生问题,为感!
您好,根据红谷滩新区九龙湖管理处现行的拆迁安置政策,对在拆迁安置中出现的住房困难户、无房户问题,均严格参照洪新办发[2012]330号文件来执行。谢谢!
红谷滩新区管委会 2013-03-29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