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在新生儿上户口时为何要有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缙云县在新生儿上户口时都要求有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主要是指上环证,或是村集体收押金后计生部门出具证明),而市本级丽水却没有这项规定,请问此类“土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吗。为何在这样一个法冶的社会还有此类不合规的规定呢?如果违反计生政策,有相关的规定去处罚,何必要与上户口搞在一起呢?请领导们看下凤凰卫视“2014-06-16总编辑时间 江西寻乌行政事项捆绑计生 办事需有结扎证”这个视频吧,不要把丽水也搞的全世界出名.。

缙云县在新生儿上户口时都要求有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主要是指上环证,或是村集体收押金后计生部门出具证明),而市本级丽水却没有这项规定,请问此类“土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吗。为何在这样一个法冶的社会还有此类不合规的规定呢?如果违反计生政策,有相关的规定去处罚,何必要与上户口搞在一起呢?请领导们看下凤凰卫视“2014-06-16总编辑时间 江西寻乌行政事项捆绑计生 办事需有结扎证”这个视频吧,不要把丽水也搞的全世界出名.。
要准生证和出生证明才可以办的
市里因为没有村集体押金吧,所以不用提供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减少和终止非意愿妊娠。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一胎及多生一胎以上的育龄夫妻,应当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下,落实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所以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是每对育龄夫妻应尽的法律义务。 针对村集体收取押金的问题,我局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计生委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同时对全县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再次排摸督查,并将这项工作列入我县对乡镇(街道)明察暗访和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非常讨厌这种行为
再问缙云计生局领导,已收取的押金能不能退呢?如能退何时去办理?能以贵局的名义发个通知给相关部门吗?